中国文促会为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培育发展团体标准的改革措施,在我会已有芭蕾舞等舞种团体标准的基础上,联合理事单位北京卓世嘉禾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等五家机构共同起草的《国际标准舞综合艺术素质培训及测评规范》和《国际标准舞教学人员能力评价规范》两个国际标准舞团体标准,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与国家民政部发布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2019〕1号)和中国文促会《中国文化艺术发展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经提案、立项、征询建议、技术审查等规定程序通过,最终于2022年11月获批,并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实施。同时,依托上述团体标准开展的CBDATS项目相继启动。
为有序开展上述团体标准工作,现根据需要面向全国国际标准舞培训机构或相关文化机构遴选教学示范单位,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材料提交清单:
(一)《教学示范单位申请表》(见附件1)
(二)申请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文化经营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单位无诉讼纠纷及经营风险证明文件(天眼查/工商备案记录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场地证明(产权证/租赁合同及内外景图片);
(五)专业教学人员情况及佐证材料(见附件2)。
二、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一)申请材料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扫描、合并成一个PDF格式文档,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
(二)提交的PDF格式文档和电子邮件名称以“CBDATS+单位名称”命名(如:CBDATS+XXXXXX公司)发至邮箱:cnspactb@163.com;
(三)以照片形式提交或未按清单内容及要求提交材料的申请单位视为无效申报。
三、申请材料审核:
(一)自本通知发布日起接收申请材料;
(二)中国文促会将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自收到申请材料起,15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电话告知审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