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研部(艺术研究院)负责艺术学科管理。
主要职能:
1. 负责各类艺术学科的创作及研究,推出本会创作研究成果;
2. 协调服务本会各院的日常工作;
3. 对会员、分支机构进行学术指导;
4. 承担境内外合作创作、写生基地的协调管理工作,发挥各个基地优势,形成以交流展览、创作、写生为活动项目的合作机制并发挥其引领作用;
5. 对各类文艺作品(展品)进行审核遴选。